有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9年暑期實習計畫,相關內容說明如下。
一、辦理方式
(一)實習期間:
1.第一梯次:109年7月6日至108年7月31日止,實習時數為140個小時。
2.第二梯次:109年8月3日至108年8月31日止,實習時數為147個小時。
實習期間以一個月為原則,學生仍可依個人意願申請二個梯次(勾選專案型實習需實習兩梯次),但實際核准之實習時數,將視實習出勤狀況及中心內部作業需求彈性調整。
(二)實習名額:本年度實習提供24個實習名額。
(三)實習地點: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(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)。
(四)工作時間:周一至周五每日9:00至17:30。
(五)實習獎學金:新臺幣12,000元/月/人。
(六)實習期間本中心將提供團體保險。
二、參與資格及推薦方式
(一)參與資格:
1.與本中心簽訂合作備忘錄之大學校院系所,並開設實習課程。
2.推薦之學生需選修前述開設實習課,並以大三、大四或研究所學生優先。
(二)推薦檢附資料:
1.申請表(附件)。
2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含當學期註冊章)。
3.開設實習課程系所教師推薦函1份。
4.其他利於爭取本次實習機會之文件(如:自傳、參展證明、實習計畫等)。(非必要)
(三)繳交方式及時間:109年5月20日前(郵戳或收件章為憑)以紙本方式寄予本中心:10446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。
(四)經本中心審查通過,本中心將於6月中公告於本中心網站,並個別通知錄取之實習生。
(五)實習期間使用之電腦考量個人使用習慣,建議實習生自備筆電。
三、協請學校配合事項
暑期實習計畫公文已於109年4月27日發出,因應勞動部之規定,請貴校以學校名義函覆委託實習場域公文,並於108年5月20日前與本中心完成簽訂暑期契約事宜,以符相關法令規範。
以上說明,如果有任何問題再請與我聯絡,謝謝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(HURC)
綜合業務部研訓組 工程員 林穎鴻
TEL:02-2100-6300#367
FAX:02-2100-6310
Email:yinghong015@hurc.org.tw